初級會計匯兌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兌分為電匯和信匯兩種,由匯款人自行選擇。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這種方式便于匯款人向異地的收款人主動付款,適用范圍十分廣泛。簡而言之,匯兌即委托銀行作為付款人進行付款。
匯兌的匯款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需要在匯入銀行支取現金的,應在信匯、電匯憑證的“匯款金額”大寫欄,先填寫“現金”字樣,后填寫匯款金額。匯兌所產生的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經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