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系統三公經費包括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這三項經費。三公經費應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車輛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國內差旅、會議、培訓等支出,確保費用只減不增。
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是指單位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一般公務用車、領導干部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其他用車)購置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為執行公務和開展業務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發生的交通費、用餐費和住宿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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