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交接工作包括受理的出納業務尚未填寫收據,應填寫付款記賬憑證;未登記的賬戶應登記,最后一筆余額加蓋本人印章;整理所有應移交的材料,對未發生的事項寫出書面說明;編制移交清單,列出應移交的會計憑證、現金出納登記簿、銀行存款日記賬、財務專用章、現金收到章、現金支付章、會計主管章、現金支票簿、轉賬支票簿、現金、證券、相關空白憑證、空白賬單、文件、數據等物品。
出納是隨著貨幣及貨幣兌換業的出現而產生的,所謂“出”即支出,付出;而“納”即收入。具體地講,出納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有價證券進進出出的一項工作。出納的工作職能有收付職能、反映職能、監督職能、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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