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崗位設置有10種類型,主要負責公司的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發。
具體出納人員崗位設置包括:1、出納;2、稽核;3、資本、基金核算;4、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5、職工薪酬、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6、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7、總賬;8、財務會計報告編制;9、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10、其他會計工作。
出納人員崗位注意事項包括: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核算登記工作;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后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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