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立權人是指出售買入期權的數量大于自己實際擁有的相應數量股票或期貨的期權合約的立權人,即其立權額大于實際擁有的期貨量。其是屬于股票或期貨交易的一類主體。
若一個投資者發出了出售20手買入期權的指令,按常規這20手期權指令對應的是20000股股票,而實際上該投資者只持有15000股此種股票,即其中有5手期權屬于裸期權。此種情況下,該投資者的實際立權比例為4:3,而不是1:1。以上情況下的大于關系即所謂立權差額,從事此種行為的交易者,即所謂的差額立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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