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互通互聯的交易、結算及上市規定,減少系統風險和投資風險。交易結算活動遵守交易結算發生地市場的規定及業務規則。
2、積極增強兩地跨境監管和執法合作,打擊非法洗錢活動。兩地證券監管機構將各自所有必要措施,以確保雙方為保障投資者利益之目的,建立有效機制,及時應對各自或雙方市場出現的違法行為。
3、設立對口聯絡機制,協商解決資金外流引起的問題。兩地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應當按照穩要有序、風險可控的原則,積極推進開展滬港通的各項營運和其他工作,在完成相關的交易結算規則和系統、獲得所有相關的監管批準、市場參與者充分調整其業務和技術系統、所有必需的投資者教育工作準備就緒后,正式啟動港股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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