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林業融資的模式:
1、政府信用貸款。即由政府組織協調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指定國有資產投資公司統借統還,林業中小企業及林農作為最終用款人使用貸款并償還本息,當地農村信用社為委托貸款行辦理貸款的發放和結算業務。
2、“林權證”抵押直接貸款。即借款人直接以林業資產評估中心出具的評估書、林業主管部門辦理的《林權證》作為抵押,獲得金融機構貸款。
3、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承貸。林業龍頭企業與銀行建立信貸關系,擔保方式主要以企業所擁有的林場產權、林業企業控股權、土地房產或其他權益作抵押。
4、森林資產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為林業中小企業和林農提供擔保,同時要求林農和林業中小企業以林權證或其他林木資產作為反擔保。
5、林農小額貸款。主要是農村合作銀行結合農村貸款工作,借鑒農戶小額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做法,通過簡化貸款工作手續,以林農聯保方式發放貸款。
6、“公司+基地+林農”模式。由龍頭企業、林農共同出資組建產業發展擔保基金。龍頭企業分別與銀行和林農簽訂貸款擔保協議,銀行按基金額度的1~3倍向協議農戶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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