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營業務收入,是指商業企業在經營主營業務以外所經營的,各種不獨立核算的兼營業務的收入。如商業企業兼營加工、運輸、租賃、回收、代理等業務的收入。
在商業會計中,對附營業務的收入一般設“附營業務收入”總分類賬戶,進行日常核算,月末轉入“利潤”賬戶,計算盈虧,并將附營業務收入減除附營業務成本的差額,以“附營業務凈收入”的項目,列入“經營情況表”中。
對附營業務,財會部門應根據前列服務項目,在“附營業務收入”賬戶內分設有關專戶進行核算。由于附營業務項目的不同,附營業務的核算方法也隨之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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