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分配是指由高收入人群在自愿基礎上,以募集、捐贈和資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分配,是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補充,有利于縮小社會差距,實現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三次分配概念是20世紀90年代由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先生提出的。進行三次分配的動力機制是基于社會機制的愛心驅動,目標是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三次分配的主體是社會力量,客體不僅包括社會力量捐贈的財產,也包括社會力量所提供的志愿服務,通過奉獻時間、技能或專業知識,為弱勢群體提供所需要的服務,提升弱勢群體物資與精神層面的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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