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A條例,是指美國關于私募發行制度的規定。
1990年美國證監會頒布《144A規則》,授予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資產100萬美元以上)私下交易“限制性證券”的權利。每筆交易的下限為50萬美元。同時,證券商不得向個人或不符合規定的投資者出售此類“限制性證券”。
因外國公司在美發行大量“限制性證券”,144A規則大大增加了此類外國公司“限制性證券”的流動性。因此,越來越多的外國公司在美國市場發行144A類“限制性證券”。納斯達克于1990年推出了名為“納斯達克非注冊證券交易平臺”,從而使144A的交易更加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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