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特產稅,是農業特產農業稅的簡稱,它是國家對從事農業特產生產經營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項稅收。農業特產稅是依據現行農業稅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征的,是農業稅的一部分。從課稅目的和稅制來看,農業特產稅又有其自身特點和相對獨立性,與農業稅有較大區別。
2006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第459號國務院令,宣布自2006年2月17日起廢止農業特產稅,完成了取消農業特產稅的法律程序。廣大農民和農業特產品收購者從此告別了農業特產稅。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