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險模型的應用如下:
審計風險模型AR=IR×CR×DR,在風險導向審計方式下的運用,主要體現在審計的計劃階段和審計的終結階段在審計計劃階段的運用,主要是根據計劃檢查風險水平確定將要實施的實質性測試的性質和所搜集審計證據的數量。
在審計終結階段的運用,主要是評價實際審計風險是否低于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如果實際審計風險低于可接受審計風險,說明審計證據是充分的,可據此做出審計結論;如相反,則應重新評價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估計水平是否適當,審計證據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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