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考試是1999年開始的。根據《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規定,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從1999年開始實施,原則上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共同負責。
開始實施時,考試設有《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五個科目,并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科考試應考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014年7月,國務院取消了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并更名為稅務師,即“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目前稅務師考試科目分別為《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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