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調法是指對有疑點的憑證、賬項記錄或者其他經濟業務,通過派出檢查人員到稽查對象以外、與該項業務相聯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實地調查,或者委托發生地稅務機關協查,以取得問題證據的一種檢查方法。外調法主要用于外部證據的核實或取證。外調包括函調和派人外調。
根據檢查的需要和外調的目的,確定外調的重點和內容,適當調配外調人員,保證外調工作的有效性。外調過程中獲取的信息和材料,進行適當的分類和分析,去偽存真,證據材料要注意印章齊全、內容具體。外調結束后,根據外調的結果及時組成案卷材料,并予以正確定性,為檢查處理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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