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和財務監理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注重事前的主動控制,以過程中的監理為主,事后的審價僅作為投資控制的輔助手段;
2、注重動態控制,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對投資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即時報告突破控制目標的趨勢和可能,并提出調整措施和建議,而不僅僅是驗工計價、現場簽證等常規工作;
3、將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向前延伸到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投資估算編審和設計階段的設計概算評審、前期工程(包括動拆遷和管線搬遷)的投資監理和招投標階段的咨詢,向后延伸到協助或代為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及績效評價并協助通過國家審計;
4、將項目實施過程的基建財務核算管理與造價控制相結合,實現建設資金從計價、運用到核算的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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