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穩定假說認為,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信用創造機構和借款人相關的特征使金融體系具有天然的內在不穩定性,即不穩定性是現代金融制度的基本特征。該理論還把金融危機很大程度上歸于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但其潛在和更重要的內涵在于表明金融危機是與金融自身內在的特征緊緊相關的,即金融的內在不穩定性使得金融本身也是金融危機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金融不穩定假說是一個關于債務對系統行為影響的理論,并且考慮到了債務成立的方式。與傳統的貨幣數量理論相反,金融不穩定假說將銀行業務視為尋求利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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