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與法人的區別具體如下:
1、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財務負責人是自然人,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
2、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的;
3、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據民法典第58條規定,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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