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盈稅是針對合伙制股權投資基金征收的一種賬面稅,以基金所投資企業IPO為征稅時間點,將PE投資入股價與投資項目IPO招股價的差額作為“增值部分”,按稅率征收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出臺《合伙企業及合伙人所得稅實施辦法》,將針對合伙制股權投資基金征收賬面浮盈稅,以基金所投資企業IPO為征稅時間點,將PE投資入股價與投資項目IPO招股價的差額作為“增值部分”,按40%稅率征收所得稅。還稱,該稅收新政將向非公司制股權投資企業征收最低35%稅款的新政,繳稅范圍是針對股權投資基金投資企業后所產生的賬面浮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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