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在利潤表上的列示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收到政府補助時,對補助的明細進行賬務處理,并將實際發生的政府補助金額在期末列示至利潤表中對應欄目的行為。其中政府補助指企業從政府中無償取得的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企業所取得的補助必須具備相應特征后才能確認為政府補助,即該補助必須是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且具有一定的無償性。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所收到的政府補助應當屬于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并單獨列報在“其他收益”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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