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樣的基本特征如下:
1、對具有審計相關性的總體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項目實施審計程序;
2、所有抽樣單元都有被選取的機會;
3、可以根據樣本項目的測試結果推斷出有關抽樣總體的結論。
審計抽樣,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內部審計活動中,采用適當的抽樣方法從被審查和評價的審計總體中抽取一定數量有代表性的樣本進行測試,以樣本審查結果推斷總體特征并作出相應結論的過程。主要包括統計抽樣和非統計抽樣、屬性抽樣和變量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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