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票上的財務章應當印蓋在空白處,盡量不要印蓋在遮擋數字的地方。
其中,財務專用章又稱財務印鑒章,其用途具體如下:
1、用于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并經單位領導授權后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于內部財務管理,不得用于銀行結算。
2、單位財務專用章作為預留銀行印鑒,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需中心與單位分別執存的三個印鑒加蓋齊全方為有效,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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