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余額,是指期初已存在的賬戶余額,也是由上期結轉至本期的金額或上期期末余額調整后的金額,主要用于反映以前期間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會計政策的結果。
在注冊會計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時,對于報表中的期初余額應當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并充分考慮相關審計結論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影響。若上期會計報表已通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聯系并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以形成對期初余額的審計結論及確定對本期會計報表審計意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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