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工作底稿考慮因素包括被審計單位的規模和復雜程度;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識別出的重大錯報風險;已獲取審計證據的重要程度;識別出的例外事項的性質和范圍;當從已執行工作或獲取證據的記錄中不易確定結論或結論的基礎時,記錄結論或結論基礎的必要性;審計方法和使用的工具。
審計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以紙質、電子或其他形式記錄審計計劃、審計程序、審計證據、以及審計結論。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載體,可以用于日后的復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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