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處分,是指有權處分他人財產。處分權是所有權四項權能的核心,是財產所有人最基本的權利。處分權在多數情況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使所有權與處分權分離,形成非所有權依法享有的處分權。
處分行為是直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法律行為,主要包括物權行為和準物權行為。其中,物權行為是指發生物權法上效果的行為,有單獨行為,如所有權的拋棄,有為契約行為,如所有權的轉移、抵押權的設定等;而準物權行為指以債權或者無體財產權作為標的的處分行為,如債權的轉讓,債務的免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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