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河南中級會計師考試的考生,應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免套非立體式不帶存儲功能的電子計算器進入考場,但不可自帶演算用紙和演算用筆,將由考場統一提供,考試結束后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帶存儲功能的電子計算器之外的其他物品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帶存儲功能的電子計算器之外的物品進入考位,將按違紀進行處理。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