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具體如下:
1、專利權是國家專利主管機關依法授予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人,對其發明創造在法定期限內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非專利技術也稱“專有技術”,是不為外界所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護的、可以帶來經濟效益的各種技術和訣竅;
3、商標權指專門在某類指定的商品或產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稱或圖案的權利;
4、著作權又稱“版權”,是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權利;
5、土地使用權指國家準許某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對國有土地享有開發、利用、經營的權利;
6、特許權是企業在某一地區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是一家企業接受另一家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技術秘密等的權利。
需注意的是,無形資產不包括商譽。商譽的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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