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進免稅法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來源于國外所得不征稅,只對其居民的國內所得征稅,但在決定對其居民的國內所得所適用的稅率時,有權將其居民的國外所得加以綜合考慮。即是說,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的國外所得,要并入國內所得進行適用稅率的考慮,但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僅以國內所得為稅基。
累進免稅法主要適用于實行累進所得稅率的國家,且通過簽訂雙邊稅收協定的途徑來實現。
累進免稅法的計算公式具體如下:
在居住國應納稅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本國稅率×國內應稅所得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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