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綜合階段考試是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兩個考試階段之一,考生需在連續5個年度的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后,才可以進行綜合階段考試。若5年后仍有科目未通過,則第1年通過的科目失效,考生需重新進行失效科目的考試。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設有《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一門科目,分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和《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單卷滿分成績為50分,合格分數為兩卷合計60分。同時,試卷一設置5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題,鼓勵考生使用英文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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