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廣東省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同時符合以上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建議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建議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建議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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