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加場考試由財政部考辦根據報名及機位準備情況統籌安排,考生無法自主選擇考試場次,最終安排將以準考證為準。每位考生只允許參加同一科目的一場考試,考生應當按照準考證上載明的場次和時間參加。
注會加場考試即部分科目舉行兩場考試。考慮到參加會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四個科目考試考生人數較多,考點和機位非常緊張,為優化考點和機位資源,財政部考辦在部分考區實施會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四個科目兩場考試。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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