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申報少了指個人在取得收入所得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或委托企業以代扣代繳的形式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經過自查的行為發現少繳納個人所得稅稅費的情況。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在發現稅費申報少了后應當及時攜帶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個人身份證以及稅務機關所要求的填寫的表格等資料并預約至稅務機關前臺辦理更正申報的業務,而主管稅務機關也會根據納稅人少申報部分的稅費,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