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企業法定公益金的提取后,企業應做以下會計分錄:
1、盈余公積的確認與計量: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任意)盈余公積
2、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3、用盈余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余公積
貸:股本(或實收資本科目)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公司制企業根據計提的依據不同可以將盈余公積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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