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繳預算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業單位應上繳國家預算的各種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2、未列入預算,但按規定應上繳的各項收入,如規費收入、罰沒收入、無主失物變價收入、收回以前年度的經費支出和經費暫存、追回的贓款、贓物變價收入;
3、按規定應上繳的其他收入等。
各單位對于應繳的預算收入.應當按時足額上繳,不得坐支、留用或轉作預算外收入。
應繳預算收入是指實行全額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黨派團體、事業單位應上繳國家預算的各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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