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所得稅指有限合伙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企業可以委托財務人員通過網上提交的方式或攜帶申報表等資料至現場提交的方式在納稅期限內完成納稅申報。
有限合伙企業屬于合伙企業的類型之一,根據《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其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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