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發票是企業與境外公司發生出口交易事項時,根據合同內容所開具的出口發票,出口發票通常分為七聯,包括存根聯、記賬聯、出口退稅聯、結匯聯、海關聯、稅務機關存根聯、客戶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商品使用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為統一全國出口發票管理方式,加強對企業的財務監督,如實反映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從2000年1月1日起,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出口商品所使用的發票由稅務機關統一印制,套印發票監制章,并在發票右上角標明“出口專用”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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