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已經實現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報稅信息的共享共用,丟失發票的發票聯、抵扣聯后,無需前往稅務機關申請開具《丟失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可憑相應發票的其他基本聯次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進行申報。
稅務發票指的是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具體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種類。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