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專用章在公司成立后即可進行刻制,以防以后開公司開具發票的時候需要使用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發票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印章印模中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網舉報中心 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