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姓名即發票的購買方名稱和發票的銷售方名稱,其用途在于反映發票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和明確發票當事人之間的責任,并作為主管稅務機關追索發票責任時的依據。其中發票姓名是發票的基本內容,基本內容也包括發票號碼、發票代碼、發票種類、發票聯次、發票規格以及發票金額等項目。
發票銷售方開具發票時,應當與對方公司明確雙方基本信息的真實性和時效性,若存在基本信息更改的情況,應及時反映并在發票完成開具前進行信息的更新,以避免因發票信息有誤作廢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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