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取得的電子或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或紙質增值稅普通發票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規定的發票都可以沖賬。
沖賬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業務經辦人員通過向對方公司或個人索要涉及成本和費用的發票,并上交至財務人員用于填制記賬憑證,然后沖減企業經營收入和經營利潤的過程,是企業經營活動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財務人員應當對所取得發票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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