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勞務所得稅通常指個人向單位提供臨時性的勞務服務后,在完成服務并收到勞務服務收入時按規定自行申報繳納或委托單位以代扣代繳形式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提供的臨時性勞務服務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中勞務報酬所得的內容,因此個人在接受委托代銷取得收入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內容進行個人所得稅稅額的計算和處理。同時個人在完成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后可以向負責征收的主管稅務機關索要相應的稅費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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