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試要求考生禁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若考生需要草稿紙,可向監考人員進行申請。
考生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的,應當存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考試期間未按照規定放在指定位置,或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的考生,將由監考人員給予口頭警告,并責令改正。考生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監考人員將終止該考生本場考試,并責令退出考場;此外,由省級注協給予取消本場考試成績的處理。
參加cpa考試時,考生應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此外,考生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儲存及顯示、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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