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一般從業資格考試需要考過兩門科目,分別是《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科均合格后可以報考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管理類資格考試。
各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一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各管理類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均設一門,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考生可根據自身從事的業務類型選擇報考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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