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也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并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規定的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若小規模納稅人未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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