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累核算主要來源于以下三部分內容:
1、經濟交易的發生;
2、資產的發現和毀損;
3、資產價格在核算期內的變動情況。
積累核算,一般是指對一國或機構部門資產負債變化過程的核算,它是使多期經濟交易核算得以終結的核算,其任務主要是對國民經濟中的各機構單位,在核算期內所從事的各種投資活動、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或由其它原因所導致的,各種存量的增減變化,給予完整的描述。積累核算主要由資本形成核算和金融交易核算等內容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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