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財產損溢在企業進行清查過程中發現各種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或企業的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非正常短缺與損耗時進行使用。待處理財產損溢即企業會計實務中的“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可以按盤盈、盤虧的資產種類和項目設置對應的二級科目,而企業的待處理財產損溢在企業未完成審批之前不能進行結轉,當企業經過商議并進行審批后,財務人員可以根據財產的項目類型將“待處理財產損溢”的金額結轉至對應的會計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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