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有人大會的職權在于基金持有人作為基金的受益人,其通過基金持有人大會這樣一個機構參與基金的運作和管理,并對基金運作過程中的一些重大事項進行決議。
基金持有人大會是由全體基金單位持有人或委托代表參加。主要討論有關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項,如修改基金契約、終止基金、更換基金托管人、更換基金管理人、延長基金期限、變更基金類型以及召集人認為要提交基金持有人大會討論的其他事項。
會計網(wǎng)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wǎng)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wǎ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lián)網(wǎng)舉報中心 中央網(wǎng)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