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專項應交款的審查,應注意:
1、各種專項應交款的內容是否合理,有無與其他應交款相混淆的情況;
2、各種專項應交款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多計或少計的情況;
3、各種專項應交款的解交是否及時,有無長期拖久的情況;
4、各種專項應交款的金額是否正常,有無賬務處理不當的情況。
專項應交款是企業應由專項資金上交的各種款項,主要包括應交能源交通建設基金、應交預算調節基金等。企業建設單位應設置“專項應交款”科目,并下設“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預算調節基金”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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