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要取得證券一般從業資格證,一共需要考兩門科目,包括《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生通過一般從業資格考試的兩門科目后,可以報名參加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
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設置三門考試,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對應考試科目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管理類資格考試對各管理資質考試均設一門科目,分別為《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和《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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