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財務負責人必須有會計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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