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處理財產損益即“待處理財產損溢”,是對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盤盈、盤虧、毀損價值或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進行核算所設立的會計科目。由于企業的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企業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企業當期損益直接相關,企業應當重視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核算工作。
對于企業盤盈的各種材料、產成品、商品、生物資產等,應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資產”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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